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8:56
由于税收计划是年初一次性分配,年内一般不作调整,而“计划不如变化快”,所以难以符合各地税源的实际变化情况,造成部分县、市计划与税源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仅难以正确考核各地组织收入工作的状况,有时还会给执行税收政策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结合地区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各局认识尚未完全到位,未形成体系,缺乏科学的工作流程
主要表现在:
1、基本停留在计财部门“单打独斗”的层面,建立计划员队伍意识淡薄,目前基本由计财科长担任税收计划的编制工作。
2、缺少对在岗税收计划人员的教育培训。
3、对计划管理工作简单理解为凑数字,算比例,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
(二)税收计划的编制一直沿用的是“基数法”,缺乏科学性,导致执法缺乏刚性
税收计划分配是以税收入库数或预计入库数作为基数,参照历年税收增长水平及计划期有关经济指标增长系数,并考虑计划期一些特殊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以此得出计划期的税收计划数,即“基数×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
虽然此法明白直观,简便易行,连续性、稳定性也很好,但缺陷也愈来愈明显,一是基数对计划的影响成份较大,基数中隐含的特殊因素无法消除,如测算的分配下一年度税收收入计划,一般在10月、11月,当年实际基数还未出来,只能按照“基期年1—10月实际收入加11-12两个月的预计数”而得。但近几年来每年年底影响收入的因素较复杂,收入可变性很大,致使一些地区的基数与实际收入误差较大。二是系数的人为操作性大,可依据性相对较差,导致税收的增长偏离实际税源情况,再人为将增长比例划分几个档次,这样可依据性相对较差,说服力不强。三是对计划期的特殊因素不能全面考虑,对税收政策能否到位、新增税源能否如期实现、减收因素考虑不充分,都直接影响计划的科学性。
对于计划大,税源不足的地区,往往为完成任务而不顾政策,寅吃卯粮,该退的不退,该抵的不抵,不该征的预征,这样连年高基数,高增长,就会出现“不堪重负”的现象,不但有悖于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而且容易挫伤税务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造成计划与收入间产生恶性循环。
而税源大,计划相对小一些的地区,则会“留一手”,该收的不收,人为造成欠税和积压税款,甚至擅自减免税收现象,从税收征管上体现不出应收尽收,公平税负的原则,使税收执法失去应有的刚性。
(三)税收计划分析、预测缺少经济税源、税收信息
主要表现在:
1、是与有关部门未能建立广泛的信息共享体系和严格的信息资料交换制度,不能及时获得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和分析材料。
2、是经济税源调查缺少深度和广度。
3、是税源监控不力,目前的税源监控只是税务系统内部狭义的税源监控,而且也不是以应征税收为起点全程监控,不能全面地掌握整个税源的运行、发展、变化的趋势,这对制定切实可行的征管措施,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和任务完成带来一定影响。
(四)分析报告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税收计划分析是反映税收计划执行状况和结果,结合国民经济运行的有关指标,利用各种科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进行对比、归纳和综合分析,揭示影响收入进度的主要因素,找出引起税收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反映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情况,预测税收发展趋势的一项活动,它是税收管理的中心环节,也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不管领导还是具体从事计划分析工作的同志对分析报告最关心的就是实际完成进度情况,而没有用来指导税收征管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大大削弱了分析报告的功能与作用。
二、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把计划管理工作作为推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一方面,要不断地选拨一些优秀人才充实税收计划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在岗税收计划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真正成为思想端正,业务过硬的干部。
(二)将税收计划作为指导性计划,逐步弱化其强制性,不再下达具有指令性含义的税收计划指标
推行以征管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依据,加大稽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基层税务干部工作质量、执法水平以及纳税户的税款申报率、入库率、欠缴率等指标,推进基层征管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税源调查,促进税收计划管理,做好税收预测与分析工作
首先要建立实地辅导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营及税收入库情况;其次要建立健全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制度,将占税源总量70%的重点企业监控到位,使收集、掌握的重点税源资料规范、系统、连续、可比。建立重点经济税源档案,记录、反映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根据管理需要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经济税源档案,此外,在建立现有重点经济税源建立档案的同时,还要注意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培植新的税源,注重对潜在税源监控,形成一套比较完整、有利于税收计划管理的“税源档案”;再次要不断研究税源调查的工作方法,为税收分析、预测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以供编制既科学又合理的税收计划。
(四)税收分析报告要指导征管的深度和高度
税收分析是税源管理的“眼睛”,分析报告的最终落脚点在于税收征管这个环节,是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的。作为各级税务系统对分析报告不能只关注收入计划完成进度,不要把税收分析的数据和信息仅仅作为计会统人员的“内参”,而要把它作为领导参谋、征管工作的得力助手,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税收征管高度上,给予方向性和政策性的引导。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计算机的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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