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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砂石料行业税收调查与征管对策建议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8:59


  该县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中为河谷平坝,境内平坝、丘陵占17.1%,二高山占44.4%,高山区占38.5%。以青峰断裂带为界,北部山地海拔在800—1000米之间,山脉走向一般是东西、东北或东南向,坡度一般在10°—50°之间,山背开阔,山顶垣状,其间有河谷盆地零星分布,共有大小河流1261条,南河、堵河、官山河等4大水系纵横交错。因而砂石料行业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较为分散,这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针对砂石料行业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砂石料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综述如下:
  一、砂石料行业现状
  1、经营类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砂石料经营行业按经营规模和购销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利用农忙之季在河流周围进行砂石料筛选,直接销售给买主或销售给运输车主,再有车主销售。这类经营规模较小,销售对象单一,购销业务简单,一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无财务核算;另一类是砂石料经营业户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卖断某一河流,在房县境内开采、加工、销售砂料、石料的单位和个人。这类经营规模较大,购货渠道遍布县内,与房地产企业、公路段、预制构建厂等单位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业务需求,按照商定的数量、品质、价格、送货时间、运输方式,由供货人将砂石料送达指定的地点,不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不开具发票,购销业务一次完成;货物购销大多实行现金结算,少数以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账簿凭证中不能反映资金流向。
  2、生产的方式。砂石料生产流程比较简单。一类是办理了《营业执照》,靠山取石料,完全依靠机械成型来完成,具有生产周期短、速度快、产量大的特点。县内共有5家生产,其中有2家长年累月的生产,另3家每年之中只生产2个月,砂石料主要用于公路泥青铺石。另一类来源于河流,直接进行砂石料筛选。砂石料在筛选中具体分4级,石籽、粗砂、精细砂、面砂。
  3、砂石料市场作用和前景。一是公路越修越宽阔。“十.五”期间,房县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环境。目前,全县公路总里程2654.1公里,比十五初增加1200多公里,实现GBM工程220.3公里。新增、提高等级公路872公里。二级路252.6公里,三级路369.82公里,四级水泥路280公里,去年,共争取项目11个,下达投资计划2.3亿元,完成国家投资1.46亿元。新修县乡两级公路配套桥梁46座2240.22米。全县20个乡(镇)、场的302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随着柳树桠隧道的上马、209国道、305省道改造、杜阳路改线等重点项目。二是楼房越盖越多。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突出招商论英雄,县内房地产的开发商注册10几家和各乡、城镇30个建筑施工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安居工程”的推动,不但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仅县城滨河花园将就有600套住宅房。今年,县内启动县城第三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至3个重点集镇与10至15个县定点村规划修编;完成房陵商城、马南河治理、“人和路”、外环路等一批建设项目与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大兴水利建设,“沼气”等项目工程。三是电站越建越多。加快三里坪、瓦房坪二级、老渡口、柳园铺等41座电站建设步伐,确保柳园路、魏家湾、阴峪河二级等10座电站建成投产。
  二、砂石料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购销情况掌握不准。由于砂石料行业税源分散,而且因为是“靠山吃山”、“靠河取财”,税源流动性很强。而且砂石料行业的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居多、成份复杂,有的利用社会上“混混”,转嫁经营承包、转包形式多样,财务核算账证不全,甚至是现金交易,根本就没有帐,加之砂石料行业供货对象的特殊性,不使用发票,给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2、征税主体不明。砂石料行业经营流程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购进环节由于单笔业务收购量小、货源不稳定等原因,大多为口头协议;二是销售难以取证。大多数是运输车主挣往返途中的台班(运费),没有固定的车主。农用车、汽车车主按路程,砂料的质量收取每吨价位差费用也不一致,在销售中扮演第三者,核查时含糊其词。三是不开具发票。农民工或承包经营者,直接卖给运输车主,当场谈价,当场付款。再有运输车主将砂石料卖给的有关单位或私人,通过现金结账。少数企业由于实行承包经营,账簿凭证中没有反映资金流向,全部作“应收账款”处理。
  3、财务核算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平时销售给企业砂石料,收入也不入帐。而另一方企业只通过内部往业账户(应收货款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交易发生,货款付清时就减少企业的应收账款,货款未付清就挂购货单位的应收账款。有时即使货款已付清,企业往往在账上也不作销售处理,隐藏收入。二是与购货方签订虚假的联营协议,当双方发生业务往来时就利用内部结算单代替发票,进行财务核算,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税款的目的。三是会计核算不真实,财务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通常建的是“流水帐”、“包包帐”,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账目混乱,凭证、账簿残缺不齐,税务机关很难核实其真实收入。有的干脆不建帐,使税收难以核定,从而人为地增加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
  三、税务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税收政策的优惠,给砂石料纳税人造成盲区。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我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也必将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砂石料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务机关就很难界定,认为是未达到起征点户,从而而造成税收征管的盲区。
  2、日常管理、监控不严,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起征点提高,一些个体工商户只需办证不需缴税,对于习惯边征收边管理税收管理员来说,势必削弱对砂石料纳税人的监控力度,甚至放弃对其税收管理,根本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主观上认为管理难度大,不愿意管。也从另一个侧面削弱了砂石料的纳税意识,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
  3、部门管理、信息不畅,机制不新,给纳税人织编逃税之网。砂石料经营者在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取得买断河流砂石料经营权,工商注册等证件,以及有关单位和企业用砂石料数量,不能信息共享,明确信息不传递职责后果没有新的机制约束。导致纳税人有了逃税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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