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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互动式”交流机制,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社区精选2021-08-30 00:41:55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纳税人维权意识提高,行政争议日趋增多,一些争议甚至发展到激化的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和谐社会建设不是否定矛盾、回避矛盾,而是要正视矛盾、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地税二分局构建征纳双方“互动式”交流四机制,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一是通过征纳双方的事前互动,建立科学的纳税人诉求表达机制。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提升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增强税收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各方面的透明度,努力降低税务行政争议的诱发因素。二是通过征纳双方的事中互动,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互动,协调、融洽、和谐的利益均衡机制。维护纳税人的参与权,增强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力求税务行政争议消除在行政领域、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征纳双方的事后互动,建立新型的税务行政争议矛盾调处纠错机制。维护纳税人的表达权,积极化解矛盾,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实现税务行政争议客观公正地解决。四是通过征纳双方全方位的互动,建立保护纳税人合法利益和纳税人自觉纳税的保障机制。维护纳税人的监督权,增强征纳双方的理解度和信任度,切实体现税收的法治、公平、文明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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