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物流是多种物资、交通运输、服务资源的集合,或者说,港口物流是货流即“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汇集地,是各种物流作业的集中地,是多种物流设施和服务功能的集合。港口物流从纵向看,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以及为以上多个环节提供装备和配套服务的诸多领域;从横向看,港口物流服务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方面,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强大的经济渗透力和带动效应。以青岛港为例,当青岛港发展到饱和时期时,管理层通过贯彻物流理念,成立港务中心,发展包括物流所需的一切技术手段,从而带动了整个青岛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港口物流的发展,必然会对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及税收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市北区港口物流税收现状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杂货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装卸、堆存、储运等主营业务,以及港口机械制造、维修等装卸生产辅助行业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其中,市北老港区主要从事内贸集装箱转运、散粮进口、钢材进出口、散货灌包、客运服务等;黄岛油港区主要从事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等产品的装卸、存储、运输;前湾新港区主要从事集装箱、铁矿石和煤炭为主的装卸、存储、运输作业。
2007年,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完成吞吐量26502万吨,同比增加4087万吨,增长18.2%。集装箱完成946万标准箱,同比增加176万标准箱,增长22%。跃居世界港口第七位,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矿石进口港和全国最大原油进口港地位。
2007年,集团营业收入实现698585万元,同比增加55813万元,增长8.7%;利润总额实现244343万元,同比增加27763万元,增长12.8%。全年上缴国家各项税款78679万元,同比增加10311万元,增长16.6%。
二、桎梏港口物流税收增长原因分析
1、营业税存在部分重复纳税现象。重复纳税是目前存在于港口物流行业税收方面的最重要也是最为不合理的问题,已经对港口物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物流配送业务领域、仓储租赁业务领域、代收代缴费用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2、港口物流企业综合税负相对偏高。众所周知,港口物流业属于微利性行业。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务利润率仅为2.6%,而物流企业毛利一般仅在4%-6%,税后纯利只有1%-3%,但仓储及其他物流服务却使用5%的税率,比运输业税率还高出2个百分点。这使得很多物流企业难以尽快通过自身积累获得快速发展,不利于物流产业的发展。
3、所得税属地缴纳不符合现代港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的特点。现代港口物流服务企业具有跨区域发展的行业特点。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经营条件不同,常常出现在一个公司范围内,部分区域公司盈利而另一部分区域公司亏损的局面。但目前我国执行的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许多集团型企业无法做到企业内部盈亏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4、港口仓储物流服务中土地使用税负担较重的问题。在物流活动中,仓储与分拨、配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是整体物流服务的关键环节。在属性上,是属于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基础,由于其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同时与国民生活紧密相连,因此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但是在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上却未能体现出这种差别,高额的土地使用税,给低盈�
(1)企业土地经营收益与土地使用税费负担倒挂。近年来,港口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各港口为了多揽货源,增强竞争力,纷纷给与货主减免货物堆存费的优惠政策,无奈之下,青岛港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得堆存收入微乎其微。2007年,青岛港堆存收入仅为1907万元,还不到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一半。另外,低堆存费也导致货主以港代库,将货物长期堆放于港口,造成港口堆场严重不足,影响港口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集团还要支付大量的土地税费和土地建设投资,无疑加重了港口的经营负担。
一、市北区港口物流税收现状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杂货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装卸、堆存、储运等主营业务,以及港口机械制造、维修等装卸生产辅助行业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其中,市北老港区主要从事内贸集装箱转运、散粮进口、钢材进出口、散货灌包、客运服务等;黄岛油港区主要从事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等产品的装卸、存储、运输;前湾新港区主要从事集装箱、铁矿石和煤炭为主的装卸、存储、运输作业。
2007年,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完成吞吐量26502万吨,同比增加4087万吨,增长18.2%。集装箱完成946万标准箱,同比增加176万标准箱,增长22%。跃居世界港口第七位,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矿石进口港和全国最大原油进口港地位。
2007年,集团营业收入实现698585万元,同比增加55813万元,增长8.7%;利润总额实现244343万元,同比增加27763万元,增长12.8%。全年上缴国家各项税款78679万元,同比增加10311万元,增长16.6%。
二、桎梏港口物流税收增长原因分析
1、营业税存在部分重复纳税现象。重复纳税是目前存在于港口物流行业税收方面的最重要也是最为不合理的问题,已经对港口物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物流配送业务领域、仓储租赁业务领域、代收代缴费用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2、港口物流企业综合税负相对偏高。众所周知,港口物流业属于微利性行业。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务利润率仅为2.6%,而物流企业毛利一般仅在4%-6%,税后纯利只有1%-3%,但仓储及其他物流服务却使用5%的税率,比运输业税率还高出2个百分点。这使得很多物流企业难以尽快通过自身积累获得快速发展,不利于物流产业的发展。
3、所得税属地缴纳不符合现代港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的特点。现代港口物流服务企业具有跨区域发展的行业特点。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经营条件不同,常常出现在一个公司范围内,部分区域公司盈利而另一部分区域公司亏损的局面。但目前我国执行的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许多集团型企业无法做到企业内部盈亏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4、港口仓储物流服务中土地使用税负担较重的问题。在物流活动中,仓储与分拨、配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是整体物流服务的关键环节。在属性上,是属于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基础,由于其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同时与国民生活紧密相连,因此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但是在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上却未能体现出这种差别,高额的土地使用税,给低盈�
(1)企业土地经营收益与土地使用税费负担倒挂。近年来,港口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各港口为了多揽货源,增强竞争力,纷纷给与货主减免货物堆存费的优惠政策,无奈之下,青岛港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得堆存收入微乎其微。2007年,青岛港堆存收入仅为1907万元,还不到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一半。另外,低堆存费也导致货主以港代库,将货物长期堆放于港口,造成港口堆场严重不足,影响港口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集团还要支付大量的土地税费和土地建设投资,无疑加重了港口的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