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稽函〔2008〕13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作用促进全省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认真贯彻全省地税稽查方式方法创新会议和全省收入调度分析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税务稽查的重要作用,着力强化税源控管,严厉打击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省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现将年底前税务稽查的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的主动性税务稽查担负着“外查偷逃,内促征管”的重要职责,在促进税收征管、保障税收收入上具有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工作不确定因素非常多,组织收入的困难和挑战比较大的严峻形势下,有效利用稽查手段,充分发挥稽查作用,对促进全省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当前,各级地税稽查部门的领导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稽查工作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与省局党组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对稽查重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利用稽查增收和促收的措施要重点研究,对稽查增收和促收的工作成果要跟踪问效,对稽查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切实把加强稽查工作做为增收和促收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各级地税稽查部门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大局是履行税务稽查职能的重要准则,全力以赴地抓好增收和促收工作,是各级地税稽查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各级地税稽查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搞好稽查增收和促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稽查增收和促收工作中去,为促进全省地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的力度年底前,各市局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增收和促收力度。一是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的检查。要把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和主线,坚持对省、市重点监控税源企业年度检查面不低于20%和每三至五年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一遍的总体目标不动摇。年底前,各市局要将税源大、管理漏洞多、长期未进行系统检查过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省、市两级稽查人才库人员为骨干和核心,尽快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实现稽查查补收入的大幅增长;在检查内容上,要把《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由企业自行处理的涉税事项、长期没有清理的遗留问题和屡查屡犯的问题做为重点。以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最大限度地挽回税收流失,实现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的检查。各市局对省局推广的一系列稽查创新方式方法要进行认真地学习借鉴,结合本地实际,搞好消化吸收,把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不断推向深入,切实把重点行业的涉税问题查深查透。对列入省局重点督办的10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市局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户清查,对掌握的线索要逐项核实,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票据要全部核查,对其关联企业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延伸;要着重抓好建筑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的调查。各市局要按照省局确定的工作方案和企业名单,进行重点解剖检查,通过解剖,发现问题,找出规律,总结方法,带动重点行业检查的开展;通过解剖,分析重点行业实际税负水平,提出相关指标和数据,为加强行业管理,增加税收收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三是着力抓好隐蔽税源的挖掘。在搞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检查的前提下,对美容美发业、租赁业、殡葬服务行业、投资理财、中介服务以及事业单位等暴利行业或长期游离于正常检查范围之外的薄弱领域和环节,各市局也要密切关注,组织部分骨干力量进行有选择地调研检查,摸清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和税收增减变化因素等情况,把有关深层次涉税问题查深查透,查找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分析其偷税特点、手段和趋势,为今后征管部门加强行业税收管理提供依据,切实把潜在的税源变成新的税收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