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1993年9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经营收入 20000000元
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 1200000元
配套设施销售收入 4000000元
代建工程结算收入 3000000元
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100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400000元
其中: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200000元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180000元
按照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纳税期限为10天,按上月税款预缴。上月企业营业税税款为930000元。
(1)预缴税款
企业于9月11日、21日、30日分别预缴1-10日、11-20日、21-30日营业税税款。预缴时,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10000(930000÷3)
贷:银行存款 310000
(2)计算经营收入应纳营业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计算其相应的应纳税额。
按照税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都属于“销售不动产”科目,应按5%科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00+4000000)×5%
=800000元
按照税法规定,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应属于\"建筑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000000×3%=90000元
按照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应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5%=50000元
则经营收入应纳税额总计为:
应纳税额=800000+90000+50000=940000元
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9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40000
(3)计算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5%=10000元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80000×5%=9000元
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1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9000
则月末企业“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资料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方 贷方
310000
310000
310000
940000
19000
合计 930000 959000
则企业在次月初申报纳税时,应补缴税款为:
应补缴税款=959000-930000=29000元
实际补缴税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9000
贷:银行存款 29000
若企业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企业不必预缴税金,月终后一次性缴纳全月应纳税款。实际缴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59000
贷:银行存款 959000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社区精选2021-08-30 01:14:57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