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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员实名举报,两起亿元级虚开发票案件被查

社区精选2021-08-30 01:17:13

  案例一:分赃不均,参与者举报虚开团伙

  2018年9月的一天,孙立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一起虚开案件,孙立称,张某某在2015年~2017年期间,利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注册公司,或者以替人贷款为名骗取他人信任,以他人名义注册公司,在某市区一个出租房内虚开发票,谋取非法所得2000多万元。这中间参与人数众多,先是由会计王某某指导张某某虚开发票,后来张某某单干并吸收万某、贾某、徐某等人入伙,张某某积累大量非法所得后交由万某某接手。

  接到举报后,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员全方位调取后台数据,仔细排查举报线索,经分析研究初步判定,这很可能是一起由虚开团伙内部分赃不均导致的报复性举报案件。

  根据举报,在2015年下半年~2017年期间,张某某指使万某等用假证件找代办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让他人申领增值税发票,自己每月通过微信接收开票信息后发送给万某,再由万某组织郝某等人虚开发票后邮寄给购票方,购票方按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将开票费打入张某某的银行卡。其间,主要嫌疑人张某某深藏幕后,团伙成员经常更换通信设备,以代号互称且使用虚假身份。这种层层包装的操作,加上案发时张某某团伙租用的房屋已经不在,线索追踪变得非常困难。

  由于举报人孙立曾经高度参与张某某团伙的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办案人员认为,他一定知道更多内幕和关键信息。如果能突破孙立的心理防线,案件查办就打开了突破口。经过办案人员努力,孙立承认自己是由于张某某分配违法所得不均而对其举报,一方面想通过法律手段报复张某某,另一方面又想使自己与张某某团伙撇清干系。经过再三权衡,孙立交出了自己掌握的全部涉案证据,之后又提供了包括261张身份证原件、50份已开具发票、8个发票专用章、3个U盘等证据。

  结合这些证据,专案组对已经掌握的线索展开二次筛查,一步步固定证据,逐渐闭合了案件的证据链条。

  接下来,警税双方密切配合,商定抓捕行动,确定从开票人入手,顺藤摸瓜端出整个团伙。在稽查人员与经侦人员的联合询问下,涉案人员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经过梳理确认,指向张某某违法犯罪的证据全部固定,该案件成功告破,已抓捕涉案的所有主要犯罪嫌疑人,确定涉案虚开企业139户,确定涉案发票27720份,涉案金额达27.52亿元。目前案件已由检察机关移交法院处理。

  案件二:被公司控诉职务侵占,员工举报前老板虚开

  2004年,25岁的高建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上海恒业公司担任销售员。起初,他的底薪才1000多元,董事长戴联平与他口头约定,除了拿底薪外,他新开拓的客户销售业绩提成按千分之一计算。四年后,因工作能力突出,高建华被提拔为销售部部长。此时,公司年销售额只有区区800万。高建华主管销售后,励精图治,很快让销售额步步攀升。到了2017年,公司的销售总额已达到2.6亿之多,高建华这时已成为公司的监事和股东。

  然而,2017年12月,董事长戴联平突然通知高建华,要他不再担任销售部部长,立即移交客户和社会关系,出任总经理助理。高建华表示自己干不了助理的活,可戴联平却传出狠话,干不了也要干。高建华只好提出辞职,他一边办理移交手续,一边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的销售奖金12万元。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销售奖金后,便以有应收账款未收到拒付剩下的10万元。于是,高建华申请了劳动仲裁并起诉到法院。戴联平为此异常生气,曾警告高建华要“小心点”。

  2018年8月6日,高建华突然遭到了上海市奉贤区的拘留,随后以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而2019年5月13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上海恒业公司应支付高建华2017年销售奖金10万元。

  同年10月31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竟下达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高建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退赔上海恒业公司经济损失3149980元。

  高建华认为老板戴联平是在利用自己编织的关系网,不择手段地对自己进行陷害和报复。当一审开庭时,他当庭提出实名举报戴联平及公司财务总监褚保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行贿工作人员等。然而,法官没有采信。2020年5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高建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服刑中,高建华没有停止申诉,并根据自己掌握的内幕,对戴联平、褚保章继续举报。很快,高建华的举报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接着,被上海市税务局作为督办案件,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据高建华举报,上海恒业公司多年来一直与上海强鸣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简称强鸣公司)互相虚开产品和原材料增值税发票。强鸣公司的法人王一鸣是戴联平的专职司机,该公司是褚保章一手策划成立的,其目的就是方便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两公司没有真实的货物购销业务。10年来,上海恒业公司开具给对方产品货物增值发票多达5000万元!为了增加销售额,上海恒业公司还在2014-2016年期间向昆山锦程机械制品有限公司虚开了约1000万的货物增值税发票。

  (来源:中国税务报、税筹圈)

  近年来,因举报而引爆的虚开案件并不鲜见,常有新闻进行报道,如去年7月,某上市药企被举报虚开发票近亿元;再如今年年初,某珠宝公司董事长举报两名董事虚开发票的事情更是闹得沸沸扬扬。

  不谈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从客观的角度讲,举报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查处虚开等违法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并且,相对于外部人员的举报,“局内人”的举报往往更具价值。原因在于,一方面,“局内人”的举报不仅指向他人,而且牵涉举报人自己,举报的可信度更高,另一方面,“局内人”对所举报事实所掌握的信息更充分,举报的可查实性更强。因此,在收到举报线索后,税务、公安往往都非常重视,会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由税务机关提供案情分析数据线索,而公安机关负责将线索落实为证据,在公安人员追踪线索的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全程配合,随时提供专业支持,这种协作模式也使得案件查办效果更好。

  当然,举报只是涉税违法案件来源的一种,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现其实有着广泛的渠道。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信息、税务机关的内部风险评估、受托协查、与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都可能成为涉税违法案件的信息来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税务稽查案件来源主要有以下十个渠道:

  1、纳税信息

  企业申报纳税,向税务机关提供了众多信息,税务机关对这类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企业税务稽查案件来源。企业信息包括:自行申报的税收数据和信息,以及税务局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税务登记、发票使用、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出口退税、企业财务报表等涉税数据和信息。

  2、风险评估

  税务机关内部的风险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发现的高风险企业,提供给税务稽查机关。

  3、上级督办

  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单位和上级税务机关通过督办函、交办函等形式下发的督办、交办任务提供的税收违法线索。

  4、涉税检举

  掌握线索、情报的相关人员实名举报,根据举报信息获取税务稽查案源。

  5、税务协查

  受其他地区的税务机关的委托,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税务稽查案源。

  6、其他单位部门提供

  公安、检察、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单位以及税务局督察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的税收违法线索。

  7、税收情报交换

  主要是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和自发情报交换等过程中形成的国际税收情报信息。

  8、执行跟进

  稽查局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案件线索、处理处罚等税务稽查数据。

  9、第三方信息

  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共享的涉税信息以及税务局收集的社会公共信息等第三方信息。

  10、其他涉税数据、信息和税收违法线索。

  可见,税务稽查案件来源广泛,因此,提醒企业,只要虚开发票就会埋下隐患,只有合规经营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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