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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9年第28号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征收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19:49:33

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征收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9年第28号公告      2009-05-31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恢复征收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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