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F“Xiao i”帮您确定签署的VAT免税合同应该归属于9803类软件出口免税,还是技术开发合同免税?
依据以往服务过的技术软件研发类企业的税务咨询经验,提醒企业注意如下问题:
1、 您签署的合同到底属于“9803软件产品”还是属于“软件技术开发服务”?
RTF“Xiao i”提醒您从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的归属权上进行判断:
1) 属于境外(委托方或双方共有),则应属于技术开发服务;
2) 属于境内(受托方),则应属于9803类软件产品销售;
RTF提示首先确定您到底是“应税产品”还是“应税服务”,然后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才是风险最小的税务筹划!
2、 销售“9803软件产品”与提供“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税率及税收优惠有什么不同?
RTF“Xiao i”提示:
1)提供“软件技术开发服务”,VAT税率是6% 或者3%;
免税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参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
2)销售9803软件产品,VAT税率是17% 或者3%;
免税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参照财税[2011]100号及 财税[2012]39号文件
具体操作问题,可以随时联络RTF“Xiao i”
下载链接
《财税【2013】106号文件》下载
《财税【2011】100号文件》下载
《财税【2012】39号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