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解决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问题,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时间 | 文 号 |
1 | 通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通地税发[2007]175号文件补充通知 | 2007.9.24 | 通地税发〔2007〕188号 |
2 |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 2007.11.9 | 通地税发〔2007〕243号 |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公告02--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