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2017-7-7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要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0年8月18日 | 闽国税流〔2000〕58号 | 全文废止 |
2 | 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2001年10月25日 | 闽国税进〔2001〕22号 | 全文废止 |
3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审批退库等环节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0年3月25日 | 闽国税函〔2010〕54号 | 全文废止 |
4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2年12月20日 | 闽国税函〔2012〕276号 | 全文废止 |
5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3年1月5日 | 闽国税函〔2013〕5号) | 全文废止 |
6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 | 2014年5月16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 全文废止 |
7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4年7月9日 | 闽国税函〔2014〕169号 | 全文废止 |
8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的公告 | 2015年4月30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 全文废止 |
9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2016年3月25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 全文废止 |
10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年4月29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 废止第四条、第八条 |
11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年9月1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 全文废止 |
12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 | 2016年10月11日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 废止附件3《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具体事项》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7日
关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要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于在文件清理后续工作中发现的需进一步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