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12.22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2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12.22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