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除一些特殊的文化企业外,一般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购买的非经营性的字画、古董等,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也不具有固定资产确认的特征,也就不得在购买年度税前扣除,不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但是其购置支出应在其实际处置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都有类似答疑。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小陈税务提醒,没有文件规定进项税额要是“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相关性原则”。
所以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取得合法增值税抵扣凭证,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
您同意吗?
税前扣除和进项税额抵扣的关系(实务案例)
小陈税务想问:
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限制;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有没有这个规定呢?
从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强调的可是“购进”哦!
2.企业发生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不是其产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销项税额呢?
比如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等!
3.企业发生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不是就不一定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比如: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呢?
4.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不是两个税种?
5.最后得出什么结论呢!
6.政策依据看看下面的文件。
相关话题——销售古玩字画如何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