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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3]7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19:56: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709号      2003-06-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以下简称稽核系统)自2001年7月1日在全国开通运行以来,运行情况良好,运行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系统内部积累数据量越来越大,部分地区反映由于数据增长,出现磁盘空间不足、稽核速度放慢的现象。为此,总局要求各地区对稽核系统有关数据进行清理,今后每月均进行数据清理操作。此事关系重大,各地业务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可以先搞试点,再全面实施,防止清理过程中发生差错。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对目前地市及地市以上级稽核系统保留的3个月以前的“待清分发票存根联”、“待清分发票抵扣联”数据和6个月以前的“异地存根联发票”、“异地抵扣联发票”数据进行清理。

二、清理步骤:

(一)检查磁盘空间,将稽核数据库进行全面备份。备份方法如下:

1.以goldtax(默认口令goldtax)用户身份登录UNIX系统。

2.在/app/goldtax目录下建立dump目录:

$ mkdir dump

3.进入dump目录,执行exp命令:

$ cd dump

$ exp goldtax5/goldtax5

4.按照提示进行备份:

Enter array fetch buffer size:4096>回车(使用默认值)

Export file:expdat.dmp>输入要备份的文件名(如goldtax.dmp),回车

(1)E(ntire database),(2)U(sers),or(3)T(ables):

(2)U>回车(使用默认值)

Export grants(yes/no):yes>回车(使用默认值)

Export table data(yes/no):yes>回车(使用默认值)

Compress extents (yes/no):yes>回车(使用默认值)

User to be exported:(RETURN to quit)>输入要备份的用户名goldtax5,回车

User to be exported:(RETURN to quit)> 回车

5.系统开始自动备份数据库的用户,并显示导出的表及其记录数。

可将dump目录下的goldtax. dmp文件备份到其他设备(如磁带)。

(二)使用具有数据清理权限的用户登录稽核系统,选中“系统维护”下的“数据清理”项;进入数据清理功能项,显示“数据清理”屏,窗口中是清理参数列表。

(三)在窗口列表中,选定一个要作清理的数据,数据清理屏的下部就会显示系统缺省保留月份和用户要增加月份。以下所有清理数据请使用系统缺省的保留月份。

(四)选定窗口列表中“待清分发票存根联”,在其左端打√后,按“统计数量”键系统将报告满足清理条件的待清分发票存根联数据为多少条,请手工记录此数!

(五)按照上一步骤方法,依次统计“待清分发票抵扣联”、“异地存根联发票数据”、“异地抵扣联发票数据”的数量,并手工记录他们的数量。

(六)请选定窗口列表中的“待清分发票存根联”,在其左端打√后,按照系统缺省保留月份开始清理数据。

(七)按照上一步骤方法依次清理“待清分发票抵扣联”、“异地存根联发票数据”、“异地抵扣联发票数据”,每类数据单独清理。

(八)清理数据完毕后,请进入“系统维护”中的“数据清理日志”功能项,系统将弹出“查询数据清理日志”菜单条,使用默认的查询全部日志,按照清理日期来分别与手工记录的统计数量核对删除的“待清分发票存根联”、“待清分发票抵扣联”、“异地存根联发票数据”、“异地抵扣联发票数据”数据是否相符。如果日志中“删除记录数”与手工记录的统计数量相符则本次清理数据成功;如果不符则清理数据出现异常,清理数据失败,请尽快与总局金税工程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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