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政协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733号答复的函
尊敬的许锦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有效减税帮助企业减负的建议》(市六届政协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73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减税方案的建议
您提出的减税建议,比如制定整体和精准的减税方案,我局认为贴近深圳企业实际,反映了企业的诉求,具有现实意义。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背景下,深圳应当在税收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于中央层面,涉及到税收减免,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作出决定。目前,我局已积极联合深圳市相关部门开展研究,争取在构建地方税体系方面赋予深圳人大立法权,给予深圳自主的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和税收管理权,允许深圳自行确定地方税的税目、税率、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等法定事项。
二、关于简化税种的建议
我国实行的多税种复合税制,共有18个税种,其中属于地方税的小税种就有10个,包括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涉及税目26个。从纳税人视角来看,确实是体验不好,负担感比较重。比如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还要一并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您提出简化征税税种,不再单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的建议,不仅可以减轻纳税人的报税负担,也可以降低征税成本。
近期,我局将努力从以下三方面推动此项工作。一是在我局权限范围内,简化、优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资料、申报程序。在我局的电子办税系统中已经实现根据主税种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情况,自动计算附加税费的应纳税额,简化附加税费申报办理。二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正在进行立法意见征求,我局将积极通过税务部门的渠道反映此项建议。三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背景下,对地方税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改革建议。
三、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
为避免对跨国流动的商品重复征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了出口退税的惯行做法。出口退税还成为国际税收协定的结果,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并成为WTO贸易规则所允许的一项国际惯例。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建立,实现了在宏观上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等外贸政策工具,继续深化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推进改革开放。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确实有一些出口企业将出口退税这一政策作为价格谈判的筹码,让利给外商,靠低价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实际上,这一做法没有让出口企业获利,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产业升级。我局也认为出口退税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在国家层面优化出口退税政策,确保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公平参与国家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征管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我们将及时向税务总局反映。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努力抓好各项税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全力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