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关于全面受理对第三方涉税技术投诉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2366纳税服务升级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5]110号)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于2015年12月7日起,全面受理、转办纳税人或税务干部对涉税软件开发运维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投诉,具体范围为:内蒙古地税网上办税系统、内蒙古地税社保费网络缴费系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内蒙古地税自开发票系统等。如果纳税人或税务干部在使用上述涉税软件的过程中,有任何关于服务质量的诉求,请拨打12366热线按2键进入地税业务,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后进行投诉。内蒙古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受理投诉后,将及时转办相关部门,督促软件开发运维服务厂商完善更新系统软件,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为纳税人和税务干部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