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试行运用单机版软件开展2015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发〔2016〕19号 2016-02-03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提高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统计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业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自2015年度开始,税务师行业报表报送工作将试行通过单机版软件开展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试行运用单机版软件开展2015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6〕15号)精神,就我省做好2015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行业报表报送工作
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的报送工作是强化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反映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的重要措施,是总局制定行业发展方针、政策的客观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行业年度报表报送工作的深远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业年度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行业报表报送工作安排
(一)填报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外省在我省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
(二)报送时间
各市局报送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前。
(三)单机版软件下载及上报路径
各市国家税务局在省国税局FTP下载相关软件和上报市级汇总表。(下载路径为:FTP /税管中心/2015年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2015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单机版报表软件下载;上报路径为:FTP /税管中心/2015年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2015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上报)。
各市地方税务局在省地税局FTP 下载软件(下载路径为:FTP://140.16.16.4/纳税服务中心/,上报路径为:纳税服务中心notes邮箱)。
2015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单机版报表软件下载包括三部分:JIO文件(报表参数)、安装程序和操作手册。
三、行业报表报送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等相关制度出台前,报表样式及有关要求继续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告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60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行业年度报表编报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市级税务机关要发挥在行业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派专业骨干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操作手册,尽快掌握使用方法,制订工作方案,辅导事务所填写相关表格,并加强审核。可适当将任务分解到区(县)税务机关,组织开展基础数据填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三)行业年度报表的报送工作分为报表数据统计汇总和报表指标分析两部分。各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分别将分析报告及统计报表一并报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报送纸质报表的同时,要报送命名为“2015**市(国税汇总单位)”或“2015**市(地税汇总单位)”JIO格式的市级电子汇总表。
(四)单机版行业报表软件市级汇总表“封面代码”中“机构代码”必须为18位,具体编码规则为市地汉语拼音的前两个字母+01、02(区分国、地税)+加0补足18位组成。例如2015济南(国税汇总单位)表,封面机构代码为“jn0100000000000000”,2015济南(地税汇总单位)表,封面机构代码为“jn0200000000000000”。
(五)外省在我省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独立单位进行填报,本省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事务所分所,其报表信息统一汇总到总所,由总所报送所属税务机关。
今年是单机版报表软件运行第一年,操作中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注税中心将通过QQ群山东注税行业管理(群号:160575984)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交流。各市要保证报表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陈志建 0531-85656690
郑宇 0531-85656646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试行运用单机版软件开展2015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6〕15号)(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