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3]11号 2003.1.23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3]11号 2003.1.23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