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公告 [全文废止]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2011.10.31
贝云提示——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7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适应《刑法修正案(七)》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律变化,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基层执法实践,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予以发布。原《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豫地税发[2009]12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南省地方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2.《河南省地方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
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预先审核办法(试行)》及其附件(文书)
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
5.《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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