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青国税发〔2010〕9号 2010.1.15
青地税发[2010]1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苏州地税函〔2009〕278号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
湘国税函[2009]488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11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
国税发[2009]7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国税函[2009]184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有关问题
09年汇算清缴难度大企业应早准备才能从容应对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析
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盘点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汇编
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贯彻全国所得税工作视频会议相关精神,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国际税收相关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汇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也是对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和日常征管水平的检验。2009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各项配套政策出台较为集中的一年,对本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主管基层局要从确保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确保所得税收入应收尽收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汇算清缴工作,本着依法汇缴保收入、落实政策保调控、堵塞漏洞促征管的原则,切实抓好汇缴工作。
市局将成立以杨进军副局长为组长,所得税处、法规处、国际处、征管科技处、大企业处、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市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汇算清缴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所得税处。各主管基层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及时动员、抓紧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培训辅导,优化纳税服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影响大,纳税人数量、类型又逐年增多,深入做好对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是保障汇缴工作顺利进行和提高汇缴质量的基础,也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体现。2009年国家针对企业所得税出台了许多配套管理办法、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突出服务理念,提高培训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使纳税人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执行,全面完成2009年度的汇缴工作。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工作仍采用“市局统一培训,基层分类辅导”的模式,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市局统一培训
根据基层局、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一是将2009年以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政策汇编”;二是针对基层局、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在日常具体操作政策中出现的疑点问题进行解答、说明,整理业务问题解答;三是由市局召开系统专题汇算清缴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年度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进行集中讲解;四是在全市选择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由市局统一组织培训辅导;五是由市局负责统一印刷和制作汇缴相关材料并下发各基层局,由各基层局负责分发给纳税人。同时将相关内容、信息在网上发布,便于纳税人查阅。
(二)基层分类辅导
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在市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屏幕、公告栏刊、网站、纳税人信箱等各种渠道,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当地征管实际,分行业(如房地产、金融、餐饮等行业)、分类型(如重点税源企业、非居民企业等)、分专题(如实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核定征收、国际税收事项等)对不同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点面结合的贴近式汇缴培训辅导工作。在具体培训辅导中要重点讲解在日常稽查、纳税评估中纳税人普遍存在的问题,重点介绍对各类问题的处理办法,帮助纳税人规避纳税风险。
三、全面推行电子申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纳税申报作为汇算清缴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是确保汇缴工作顺利实施主要因素之一。各基层局要做好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申报和受理等各环节工作。
基层税收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申报表填报要求和电子申报程序,指导纳税人正确填报申报表和正确使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特别对经常出现申报差错返还率高的纳税人和零申报纳税人实施重点宣传和辅导,提高纳税人一次申报准确率。
为提高纳税申报效率,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工程中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积极引导上门申报的企业使用市局开发的网上办税系统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在引导企业选用网上申报方式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加大对免费网页申报方式的宣传力度,由企业自愿选择免费网页申报或收费客户端申报软件。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报送纸制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分批次、分时间段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四、抓住重点,加强对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
审核工作是税务机关加强汇算清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高汇算清缴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基层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局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局开发的汇算清缴重点项目审核模块对纳税人申报表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对存在疑点的进行延伸评估或检查。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审核
对享受各类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应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现行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其中顺延享受优惠政策的,是否属执行新税法后继续执行或延长执行范围的;属经许可方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属备案类优惠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企业交易转移利润重复享受减免税问题。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非营利组织,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认真审核收入范围,准确界定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应税收入、非货币性捐赠收入和债务重组收入等。
(三)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审批项目的审核
1.掌握不同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行业规范成本归集内容、扣除范围和标准,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2.加强对工资薪金支出、大额业务招待费和大额会议费支出、跨年度扣除项目如广告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费用扣除项目的审核。尤其是工资薪金支出的审核,市局将与汇缴结束后下发工资薪金支出与地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比对信息,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比对信息确认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