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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税发[2009]5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6:1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9]56号                                                    2009-04-09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省局对2009年国际税收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各项工作。

各设区市局在季度终了后5日内向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汇总上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表》(见附件),分析收入增减原因,把握非居民税收收入变化规律。

电子版以FTP方式发至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目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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