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地税函[2008]16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试点运行以来,各地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截止9月底,全省确定试点单位19876户,申报14759户,支付收入人数915546人,纳税人数420377人;明细申报入库税款151064426.35元,占全部扣缴入库税款的25.53%。但部分单位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目标不明确、申报进度缓慢、申报类型适用错误、申报数据不准确、重复申报、未申报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及时完成申报任务,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实现个人所得税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主要信息来源和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主要信息支撑,也是有效促进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个人所得税管理人员要靠上负责,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推广思路,从重点行业和企业入手,努力实现全部扣缴义务人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二、明确工作目标,完善考核奖惩(一)明确省局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将于10月底试运行结束。省局要求,自11月起,各地应进一步扩大申报面,并不断加大力度,将全员全额管理工作引向深入。今年12月31日前,各地应将2007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30万元以上的单位全部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力争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0%以上。2009年底,确保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各地要在省局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分阶段完成。(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已被省局列为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点考核项目,省局将对此项工作的推行比例、推行进度、申报质量等予以重点考核。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制订本地区的考核办法,并对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不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督导力度,构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长效机制。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申报工作(一)做好纳税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各地应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根据扣缴义务人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对不履行扣缴义务、不配合税务部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扣缴义务人要实行重点跟踪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扣缴义务人尽早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申报质量。各地应切实做好税收政策和系统应用的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扣缴义务人和具体办税人员以及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具体操作水平。各地还应重点加强对纳税申报的辅导,进一步提升申报信息的准确度,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领导决策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依据。(三)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扣缴义务人和个人的信息保密工作。凡保密工作出现纰漏,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