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函〔2008〕7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3-19
各区、分局:
为了提高各区(分)局《四小票审核检查结果(情况汇总)统计表》的质量,加强对比对异常四小票的审核工作,经研究,市局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审核流程,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按照总局有关要求必须做到每票必查,查清原因,毫无遗漏。各区(分)局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深国税发[2007]11号)规定的岗责和流程认真审核异常四小票,同时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完善统计表的内容和程序。为方便管理,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区(分)每月10日前报送《四小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 (见附件1)将增加本月完成核查的税额数,同时增加有关小结(有关格式见附件2)。每月《四小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四小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和小结必须由各区(分)局税政科科长审核后报送市局(流转税处)。
三、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局将于今年开始,每季度通报各区(分)局对异常海关完税凭证和货运发票的审核情况和进度。
附件:1.《四小票审核检查情况结果统计表》
2. 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小结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