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新《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规范个体工商户账簿设置和使用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做好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
新《办法》是对1997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全面修订,调整了建账销售额标准、取消了雇工标准、提高了注册资金标准、明确了建账方式的确定程序等。这是新形势下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是个体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也是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充分认识推进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新《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客观地分析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有重点地做好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符合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业户建账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督促个体工商户建账,确保新《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贯彻落实新《办法》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建账标准调整的问题。新《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立复式账和简易账的月销售额和注册资金标准做了一定幅度的提高,是为了适应个体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和规范个体建账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GDP增长和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变化情况而确定的。各级国税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建账标准变化的过渡期间,贯彻落实新《办法》要把握以下原则:对依据原《办法》已经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要引导其不断规范和提高,进一步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其中未达到新建账标准的已建账个体工商户,要尊重其自己的选择;对达到新的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要促使其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对达不到新的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要在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引导其设立账簿,规范财务核算。
(二)关于建账方式的确定程序问题。个体工商户建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建账,设置复式账还是简易账,由个体工商户对照条件自行确定。各级国税机关在推行个体建账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照已制定的标准,督促检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设置、保管和使用账簿,不再逐户指定纳税人建账的方式。
(三)关于建账初期的税收征收方式问题。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个体工商户建账初期税收征管可能面临的客观情况,处理好建假账或账证不全等与基层征管力量不足、工作困难大等诸多矛盾。在建账初期,为防止税收流失,可以对个体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具体由各地自行掌握确定。
(四)关于对不按规定建立和使用账簿的处罚权限问题。各级国税机关在对不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的行为进行处罚时,要与同级地税部门加强沟通,杜绝对个体工商户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账簿的领购和启用问题。各级国税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要求个体工商户到税务机关或指定地点购买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立和启用账簿时到税务机关审验盖章。对此问题各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并不断总结和完善,确保推行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建立建账辅导制度。主管税务分局(所)应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建账辅导,要求其按照规定设置相关账簿资料,每季度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冀国税发[2007]43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9:33
冀国税发〔2007〕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2-26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