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06]212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0-09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京财税[2006]2125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财办税[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六年十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财办税[200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鉴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名称发生了变化,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0号)中相关单位名称更正如下:
原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中铁建设开发中心更正为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原铁道部第一、二、三、四设计院更正为铁道第一、二、三、四勘察设计院。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