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鲁国税发[2001]131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5:23

鲁国税发〔2001〕13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6-14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税收管理,保证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省局制定了《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二〇〇一年六月十四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