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国税局,省局直属局,济源市国税局,省税校: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思想。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税是做好税收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作为依法治税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思想,长抓不懈。
(一)加大依法行政教育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社会上的一些法律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所有税务干部必须学法、懂法,每年定期举行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执法岗位聘任的首要条件。
(二)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意识。针对目前部分税务干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正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突出强调全面准确执行各项涉税程序法,科学,合理运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活动中要做到程序合法、文书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处理、定性准确。同时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量化的处罚标准,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级税务部门要正确及时处理各类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案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各级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时,要坚持依法治税、依串计征、应收尽收,严禁“包税”、“收过头税’、 “寅吃卯粮”、 “空转’、“转引税”、有税不收、擅自批准缓缴税款等现象发生。同时,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好各项税收的减,免、提、退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尤其是对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提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征手续,按照规定的范围计提退库,并按规定使用。
三、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堵塞税收漏洞。
(一)强化税源管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要针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税源管理责任制度,结合岗位目标考核,切实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要建立与工商、地税等部门行政协助制度,定期相互核对登记底册,及时掌握税源情况。
(二)加大清欠力度,严格控制缓税,防止新欠发生。建立清欠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清欠计划,依法严格计征滞纳金;对往年的陈欠要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征管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把欠税足额靖缴入库。要把欠税大户作为稽查重点,发现偷、逸税收的,坚决依法处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缓缴税款审批的有关制度,严格控制缓税,防止形成新欠。同时要坚决杜绝以缓代欠、以缓代免的现象,严禁以任何理由豁免纳税人的欠税,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贵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