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22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下发以后,因有关政策未得到及时明确,影响了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尽快贯彻契税有关法规、规章,防止税源流失,保证契税收入的及时入库,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征收机关务必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在《 云南省契税实施办法》出台前,先按 3% 的最低税率开展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因税率未确定而暂停契税征收工作的地区,必须立即恢复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从 199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凡未执行新条例的地区,应立即执行,并将以前月份所欠税款补征入库,对 1997 年 10 月 1 日前已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但未办理纳税手续的,按原政策征收契税。
三、契税的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城市中的契税征管力量,要结合当地征管改革的实施,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征管措施。
四、各级地税机关的稽查分局必须加强契税的稽查力度,要与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搞好协作,在充分掌握契税税源基础上,开展契税的清理与检查工作,并及时追缴应税未税款项。
五、在新的契税税票及“ 契税完税凭证”下发前,原有的契税票证可继续使用。
六、对契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云地税发[1998]142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7:38
云地税发[1998]14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04-20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