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大国税函[2008]39号 发文日期:2008-03-03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增值税管理,根据全市流转税业务会议讨论意见,现就增值税管理中的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采取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的征税问题
对非增值税纳税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其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营业税的水电气费,其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非增值税纳税人因代收代付水电气费业务前期已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进行清理,清理日期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
二、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
对因开展内销业务而被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出口企业,经过延长辅导期后,其销售收入仍然未达到正式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继续延长其辅导期。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撤消注销申请的税务处理问题
对撤消注销申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仍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商业企业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四、免税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
对只有免税收入的企业,如居民供暖企业等,其全部免税收入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可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不需要报市局批准。
五、关于分支机构的征税问题
对本市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六、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一)鉴于供暖企业收入实现与进项税额抵扣时间不均衡的特殊原因,供热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确定,凡在纳税义务确认之前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2008年起年末对当年已转出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二) 对企业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报废的存货,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不得扣除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部分。
七、租赁车辆发生费用抵扣问题
对企业有租赁合同、并取得租金发票的租赁车辆发生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八、对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商品混凝土征税问题
对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生产的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商品混凝土按简易办法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沥青混凝土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九、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加盖印章问题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应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十、关于未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而开具红字发票处理问题
对销售方企业在未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具了红字发票,可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开具的红字发票不允许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十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销售收入未达到180万元,其最后一个月取得已认证通过的抵扣凭证,在比对结果没有收到情况下,允许其在当月直接申报抵扣,如果以后有比对不符结果,再进行补税处理。
财税字[1994]4号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
财税[1994]14号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
财税字[1994]26号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
财税字[1994]60号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
财税字[1994]88号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
国税发[1994]122号 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
国税函发[1995]288号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
国税函[1995]292号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
财税字[1996]15号停止若干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法发[1996]30号 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国税发[1996]155号 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发[1997]2号增值税问题解释之四
国税发[1998]6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
国税发[2000]133号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
榕国税流[2000]385号 承租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水电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财税[2001]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
国税发[2002]56号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穗国税函发[2005]304号 明确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政策业务问题解答(之二) 湘国税函[2006]208号
皖国税函[2008]10号 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
国税函[2008]953号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9]9号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皖国税函[2009]105号 明确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9]247号 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
21类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低税率
销售旧货三种情况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汽车售后服务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国税发[2009]10号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
国税函[2009]90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33号关于餐饮公司送餐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