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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不含其它个人)销售自建不动产纳税申报(非小微企业)

社区精选2021-08-30 00:10:08

导语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不知不觉,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第一个申报期就要到了!您是不是正在为能不能顺利申报而苦恼?是不是正在为填写各种各样的报表而发愁?是不是为网上抄报税而担忧?别急,从今天开始,北京国税将陆续为大家推送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相关内容,有示例、有政策、有分析,保管您一学就会,一看就懂!本文为您介绍销售自建不动产纳税申报。来,一起看看吧!

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销售其自建的商业营业用房,取得含税收入630万元;该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注释:该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同时,该纳税人由于偶然转让不动产所造成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销售自建房地产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代开专用发票)=6300000÷(1+5%)=600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600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60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6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5栏;

一、计税依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600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600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6

 

0

说明:

1.如果在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应将销售额6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6栏;

2.如果未代开发票,也未自行开具发票,则销售额6000000元除第4栏外不需单独列示。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6000000×5%=300000元;

本期预缴税款=300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300000-30000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3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

本期在地税预缴的3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1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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