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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拨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贵企业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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