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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30 13:35:3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9号                     2015-12-14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15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14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5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对2015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的制定依据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5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80份,其中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1份、部分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9份;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7份,其中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1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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