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暇,偶然看到一份合同。确切地讲,是一份猎头招聘合同。看着看着,我有些浮想联翩:统计局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被营改增到哪里去了呢?
一、先上图吧
1、猎头服务合同
(1)服务条款
(2)付款条款
2、统计局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
(1)标准
(2)分类
二、去哪里了呢?
1、留在原地的有:
(1)公共就业服务:指向劳动者提供公益性的就业服务。(财税(2016)36号文)
(2)劳务派遣服务: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力后,将其派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行为。(财税(2016)36号文)
2、去做鉴证服务的有:
职业技能鉴定(财税(2016)36号文)
3、去做经纪代理的有:
(1)职业中介服务:指为求职者寻找、选择、介绍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服务。(财税(2016)36号文)
(2)人力资源外包(财税〔2016〕47号)
4、不知所终的有:
劳动力外包(改头换面了?晕,真不知道它是不是所谓的“它”)
5、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的有:
其他未列明的人力资源服务!
在此提醒:找到的,快去拥抱下吧,认好哦,以后好办事;找不到的也别着急,总会被找到的。可以问问总局麻麻,不行就报警(call telephone number:999)。玩笑下,学习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