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
一、税务机构设置
中央政府设国家税务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分税)
征收机关 |
征收税种 |
国税局系统 |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
地税局系统 |
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
海关系统 |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地方财政部门 |
(大部分地区)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 |
三、税收收入划分(分钱)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