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8〕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2-25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和《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省局“FTP //81.16.16.5/进出口/下载区/软件下载”目录下,请各地注意及时下载并升级。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
通知
2.税则委增加商品编码
3.海关总署增加编码
4.增加扩展编码
5.税则委删除编码
6.海关总署删除编码
7.删除扩展编码
(附件只发电子件)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