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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税函[2004]315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3:13

闽国税函〔2004〕3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3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欠税内部监控管理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291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税数据清理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函[2004]20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省局将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专项管理办法下发各地。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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