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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税发[2001]36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5:40

鲁国税发〔2001〕3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2-23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二〇〇一年是新世纪和“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是我省税收征管和征管改革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的关键一年。如何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有效地解决税收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税收执法不规范、税源监控不到位、税务稽查作用发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建立起符合税收征管运行规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新机制,已成为摆在各级国税机关面前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为加速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科技加管理的意识,认真探索和准确把握税收征管运行规律,以深化税款征收方式改革、规范统一多元化申报纳税为基础,以加速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信息集中度和共享度为核心,建立以市级局为中心的专业化征收、管理、稽查体系,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逐步形成“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格局,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规范行政服务,推进依法治税。    (二)遵循原则:    1、依法治税原则。增强税收法制观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动征纳双方行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纳税,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2、精简效能原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简化工作程序,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降低税收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征管效率。    3、规范统一原则。按照总局的统一规划,逐步规范、统一税收征管应用软件、业务流程、硬件配置和网络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专业化、信息化程度,形成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    4、优化服务原则。严格执法,规范服务,切实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5、积极稳妥原则。围绕征管改革总体目标,兼顾需要与可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进程。    6、监督制约原则。通过机构职责的调整和信息的广泛共享,形成横向、纵向的监督制约体系。    (三)总体目标: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内部网络,建立起与银行和社会公众信息网络相贯通的网络信息系统,形成以市局为中心的征管信息集中处理体系;加快税款征收方式改革,形成相对集中的税收核算体系;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结合基层机构改革,调整规范管理机构设置,形成专业化监控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功能,建立起一级稽查体系,逐步形成符合征管内在运行规律的科学高效、良性循环的征管运行新机制。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加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形成高度集中的信息处理体系我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完成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高度集中的市、省涉税信息数据库,为新的税收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是加速完善网络基础建设。要优化国税系统内部计算机配置和网络通讯建设,重视信息化建设的已有成果,保护已有投资,合理优化配置,在现有省、市、县三级主干网络增宽、提速的基础上,根据征管改革和推行大型数据库软件的需要,加快县级以下网络的建设,纵向形成省、市、县、分局的四级网络。县域网的建设要以满足业务量需要、实时为主。要提高利用电信、邮政、广电等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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