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提速,以及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政策的实施,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省局提出的税收管理精细化、行政执法透明化、信息管理一体化、基层建设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努力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国税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工作提出如下试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方面;是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的客观需要;是激发税收工作动力与活力,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是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国税发[2001]1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地呈报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0号)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大力推进改革,在规范基层机构、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国税形象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的日益广泛,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一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税源管理仍处于一种看似贴近、实则粗放的管理状态,对征管工作尚缺乏有效的过程控制和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这与税收管理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管理层次和工作流转环节过多,办税程序和手续繁杂,征管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导致基层不堪重负,同时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应付多头检查等问题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基层机构设置与经济税源分布状况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经济税源向城区(中心城镇)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当前过于分散的基层管理机构现状,使征管资源配置与税源结构不对称的矛盾十分突出;四是税收征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不够高,资源共享不充分,增值应用水平不高,大部分征管业务还停留在模拟手工操作状态,整体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必须靠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改革、不断完善征管体系来加以有效解决。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和新征管模式的要求,本着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重组税收征管业务、科学设计征管流程、合理调整征管机构、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期对内优化职能、明确岗责、简化流程、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增强税源管理能力、树立良好国税形象。 (二)遵循原则 1、依法治税原则。业务重组、流程设计应以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