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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中[1994]449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9:31

京税中〔1994〕44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7-25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中[1994]449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94)国管财字第89号《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1994年7月25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94]国管财字第89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4年6月18日

 

 

附    件:

    [1]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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