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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4]219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7:5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4〕219号                       2014-12-31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各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予以明确(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附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表

月份
节假日
纳税申报期
一月
元旦
1月4日至1月19日
二月
春节
2月2日至2月16日
三月
 
3月2日至3月16日
四月
清明节
4月1日至4月15日
五月
劳动节
5月4日至5月18日
六月
端午节
6月1日至6月15日
七月
 
7月1日至7月15日
八月
 
8月3日至8月17日
九月
中秋节
9月1日至9月15日
十月
国庆节
10月8日至10月22日
十一月
 
11月2日至11月16日
十二月
 
12月1日至12月15日

备注:以上申报期限属于按月申报的税种,其它税种申报期限仍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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