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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企[2000]10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6:27

京地税企[2000]10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0-03-0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于按此文件组建的后勤服务实体,凡符合校办企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000年三月三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高等学校:
     市教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
     为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促进首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现提出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北京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政府主导、区域联合、行业联办、因校制宜的方针和后勤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后勤产业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学校发展与稳定的标准,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为实现首都高等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利保证。
     二、改革目标
     将学校后勤与学校行政管理分离,形成各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实体,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形成契约关系;各类后勤服务实体自行定岗定员,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化管理,收费服务,从而实现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
     以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为基础,组建若干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形成规模经营,在保障学校后勤服务需要的同时,扩大服务范围,融入社会第三产业。
     到2002年,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学校自主选择的完善的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措施
     (一)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规模较大、后勤实力较强的学校为龙头,组建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以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入集团。
     (二)政府提供土地、规范建设标准并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力量投资,3年内建成10余处共10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校内学生宿舍进行合理规划并修缮改建,使学生住宿条件全部达到或超过教育部规定标准。改革现行学生宿舍管理体制,实现宿舍管理社会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将富余房产改造成学生公寓,允许有条件的居民向大学生出租房屋。
     (三)学生食堂全部交由后勤服务集团管理,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饭菜质量、改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不同层次需要的基础上,可面向社会,开展多种经营。
     (四)后勤服务集团成立配货中心并在学校建立连锁商店,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
     (五)除少数规模较大的校医院继续由学校自办外,可采取联办、合并等方式提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面向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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